Wednesday, November 22, 2006

放手








愛﹐往往被執著緊緊的牽繫著。
擁有﹐就是一種執著。
倒很奇怪﹐把一個人全部佔有了﹐ 就等於愛他嗎﹖
也許是吧。。。
當你很愛很愛一個人﹐ 或許會盲目。
以前可能會有這種想法。
但﹐多次創傷痛哭後﹐漸漸的﹐學會放手。
可能﹐是一種解脫吧。

放手﹐
並不代表你不愛他。
只是換另外一種方式去愛他﹐包容他。
只是把那熾熱的愛火﹐深深地埋在你不為人知的心底。
讓他自由﹐讓他快樂。
沒有壓力﹐不須承諾﹐
靜靜地﹐在他背後給予鼓勵﹐祝福
連他微笑﹐你也會滿足

雖然他不在你身邊﹐
為了一些身不由己的理由而分開﹐
但是﹐你已經贏了﹗
如果他愛你﹐你倆的心已經緊緊靠在一起﹐
沒有距離限制﹐沒有障礙
這還須要所謂的擁有嗎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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